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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四川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解读三

发布时间: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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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记者获悉,省政府关于做好四川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已经下发。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四川成立了以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据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扎实开展普查各项、各阶段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

四川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将负责研究并协调解决普查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各级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影响全省普查工作进度和质量的单位,将依法追究责任。(李媛莉)

 来源: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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