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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东同志荣获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发布时间: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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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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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表彰第七届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记一等功公务员、记一等功公务员集体的决定。汶川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一级警长张旭东被授予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张旭东,男,羌族,四川理县人,中共党员,1982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2006年6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汶川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一级警长。该同志先后获得县级表彰6次,州级表彰7次,省级表彰6次,三等功1次,二等功1次。

从警17年,他心里始终装着群众的冷暖安危,坚持把公安工作做到群众心里,牵头创新汶川“无忧警务”模式,结合实际抓好自然灾害应急防范,改进公安交通管理模式,扎实推进“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让群众身安、心安、事安。

责任编辑:谢薇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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