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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公安局召开争创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命名活动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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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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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日前,汶川县公安局组织召开了争创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命名活动推进会。会议通报了创建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指出了前期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深化创建活动进行了工作安排。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是政法系统的使命和责任,政法队伍要进一步培育深厚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实践认同,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部署要求上来。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此次命名活动最重要的要求是全面动员、全体参与,全县所有公安派出所都必须行动起来,主动参加评议命名活动,各级党委政府要全力配合,政法委员要全程参加。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政法委和公安局要结合汶川实际,周密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宣传活动,共同挖掘候选对象在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的突出亮点特色,共同塑造先进典型的突出事迹等。要进一步加强评比评议。政法委、公安局要按照方案和评分标准要求,在读懂吃透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措施,拿出更加具体的评分规则,让所有派出所通过命名活动在面貌上有较大转变、在工作上有较大提升。

会议强调:开展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命名活动对于派出所“维护辖区稳定、守护一方平安、服务人民群众、推进社区治理”具有重大意义。县局各派出所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发展好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目标,结合辖区实际,严格遵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州委政法委和州公安局部署要求,全面加快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要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要以“最强支部”创建工作为载体,始终坚持将党建统领作为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根本保证,打造“学习型、务实型、服务型、廉洁型、活力型、和谐型”警营。要坚持源头治理,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要始终坚持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形成“群众说事、民警说法、干部联动”的多元矛盾联调工作法,全力做好矛盾风险源头防范化解。要坚持突出重点,做实基础工作。要始终坚持紧盯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节点,加强与县级各职能部门、各镇的协同配合,做细工作预案,做实防控措施,严防漏管失控。要坚持零距离服务群众,做到“服务不缺位”。各窗口部门要立足辖区实际,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提升为民服务效能,充分运用钉钉等互联网办公软件,推出便民利民措施,让办事群众“少跑往返路、不跑冤枉路”,真正得方便、得实惠。要坚持“传统+科技”,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力度,努力打造“办事最方便、群众最满意”的最优公安服务。


责任编辑:谢薇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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